目前艦船用電纜要求即滿足耐燃燒性能通過IEC60332-3中A類成束阻燃實驗,而艦船用隔離型礦物絕緣電纜的性能要求尚未有明確要求標準,因此可將艦船用電力電纜的選擇要求作為艦船用隔離型礦物絕緣電纜的選用指南。

a)選用無鹵、低煙、低毒、成束阻燃艦船用電纜,根據使用的要求,按電纜的用途、應用場合和工作條件進行選用;
b)電纜的額定電壓不允許低于使用該電纜的電路標稱電壓,電纜長期允許工作溫度至少要比電纜敷設場所的最高環(huán)境溫度高10℃;
c)同一艦船上應盡量選用相同的耐溫等級的電纜,耐溫等級相差超過5℃的電纜應分束敷設,如果分束敷設存在困難,則成束中所有電纜的額定電流都應按照耐溫等級最低的電纜載流量考慮;
d)通過耐火區(qū)的電纜及在著火狀態(tài)下仍須維持工作的重要設備的電纜和事故電力系統的電纜應采用耐火型電纜;
e)電纜在敷設路徑中有機械防護或屏蔽要求時,應將電纜設計成帶金屬編織套的鎧裝電纜。若電纜敷設在露天甲板或機艙等潮濕處時,應具有防腐蝕性外護套;
f)交流網絡和直流網絡中應盡量選取多芯電纜,避免選取單芯電纜,并且在選取多芯電纜時,要考慮備用芯線。
此外,艦船用隔離型礦用絕緣電纜的環(huán)境性能必須與其安裝和使用的環(huán)境條件相適應,如耐沖擊、耐霉菌、耐油污、耐振動等,同時在特殊情況下,還要符合防核輻射、防爆炸性氣體、防電磁、防日光照射等特殊環(huán)境性能要求。 |